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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1.湖南省输配电设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主要由湖南地区输配电设备行业中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实现同行业的共同意愿,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法人组织,受国家法律保护,并负有民事责任。
  2.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争取政策支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政府、行业、会员、用户服务;有效提升会员单位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全省输配电设备行业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3.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行业规划、组织协调、市场预测、信息沟通、人才培训、咨询服务、技术交流以及协助政府进行标准制定和行业管理,参与组织项目申报、新产品鉴定等。
  4. 主要任务为:
  (一)组织调研本行业经济运行、技术改造、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市场引导等重大决策提供预案和建议。
  (二)开展经政府部门授权的行业管理工作,完成政府部门委托的专项任务和调研课题,收集、整理、分析并发布本行业产品质量、技术与经济信息,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质量管理、商誉评价、企业分级、新产品鉴定和认证等工作。
  (三)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有序公平竞争。
  (四)协助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起草、修订本行业的的相关标准,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五)建立并办好本协会网站,开展本行业国内外企业技术、经济、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
  (六)按照本行业市场准入的相关要求,推动和督促会员提高产品质量,为会员提供产业政策、产品强制性认证等咨询服务。
  (七)开展技术咨询、组织技术交流,在会员中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八)组织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和考察活动,组织交流企业改革、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推进企业现代化管理。
  (九)探索与建立投融资信息渠道,为会员投融资提供咨询服务,协助会员对外投资、招商引资。
  (十)建立沟通渠道,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对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诉求。
  (十一)开展企业培训服务:包括产品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及相关人员培训。
  (十二)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本协会为单位会员制。根据需要,协会可聘请关心、热心行业工作并熟悉行业情况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和对行业发展有贡献的老同志为名誉会长或顾问。
会员条件。凡在湖南省内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从事电力服务、电气成套设备、电器元器件及配套件、变压器、新能源及智能电网、电气设计、电气设备安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者,均可提出入会申请。
  6.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入会的单位需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协会秘书处初步审查后,向申请单位发放《入会申请表》;
  (三)申请表填好后加盖公章,寄协会秘书处;
  (四)入会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常务副会长签字批准后即成为协会会员;
  (五)协会会员单位的代表是单位法人代表或受其委托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会    员单位法人代表变更时,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可进行相应变更。
  7.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在本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8.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9.会费标准暂定为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