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19-11-02
  为规范本会人事管理,依据《湖南省输配电设备行业协会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岗位职责
  一、协会会长职责
  (一) 协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
  (二)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三)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 提名常务副会长的人选。
  (五)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二、协会常务副会长职责
  (一) 协助会长工作;
  (二) 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
  三、 协会副会长职责:
  (一) 协助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工作;
  (二) 参与理事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协会秘书长职责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
  (三) 处理协会其他日常事务。
  五、协会副秘书长职责
  (一) 协助秘书长工作;
  (二) 受秘书长委托代理行使秘书长职责。
  六、会计岗位职责
  (一) 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二) 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三) 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制齐全、清晰;
  (四) 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五) 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六)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出纳岗位职责
  (一) 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二) 认真执行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填开和保管工作;
  (三) 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
  (四) 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3000元之内;
  (五)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六) 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七) 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八、文件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一) 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
  (二) 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三) 负责部门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
  (四) 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五) 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六) 维护保养好设备及有关物品;
  (七) 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职责:
  (一) 代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并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负责各项计划内容的具体实施;
  (二) 负责协会有关文件材料初稿的草拟;
  (三) 负责协会文件收发及档案收集;
  (四) 做好协会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五) 负责协会年检、换证工作;
  (六) 负责协会内部刊物编辑及网站供稿;
  (七) 协助做好沟通、接待工作;
  (八) 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经费收入管理、费用支出管理等工作;
  (九)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人事任免
  十、本会会长由发起人单位协商推荐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其变更、增补、罢免程序按协会《章程》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二、协会工作人员聘任及解聘:
  (一)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
  (二) 协会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其聘用及解聘须经会长批准。
  第三章 工资福利
  十三、协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补贴标准由双方协商订立,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其他
  十四、本制度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秘书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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